唐山市七旬刘维立遭冤判十年 正在上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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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河北省唐山市法轮功学员刘维立,今年七十多岁,修炼法轮大法二十多年,一直奉公守法,与人为善,生活中处处按照真、善、忍的理念为人处世。今年七月二十日被滦南法院非法判刑10年,目前他正在上诉。

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早晨6点多,丰南公安局国保大队、女织寨派出所及东礼尚庄大队治保人员等一群人闯入刘维立家中,把他绑架到女织寨派出所,随后抄了刘维立的家,抄走刘维立学习用的大法书、师父法像和许多私人物品。后来把刘维立带到医院体检,医生检查他身体时,发现他心跳每分钟只有四十多下,随时会有生命危险,不敢送到看守所,于是当天晚上9点多把刘维立送回家,对他进行监视居住。

同日,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、丰润区、路南区、天津宁河区出动五十至一百个警察,对五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同时绑架、抄家。13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滦南县法院,他们是路南区法轮功学员刘维立,丰润区法轮功学员张志兰(女),丰南区十一人:王会林(女)、刘金英(女)、李玉英(女)、胡印仓、佟秀兰(女)、吕立发、左德生、崔树裕(女)、侯建广、王宝柱、毕贯芹(女)。

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,在唐山市滦南法院,1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开庭。庭审时不让法轮功学员身份的家属旁听,整个庭审匆匆忙忙,原定两天的庭审半天就草草结束,完全是走形式、走过场,视法律如儿戏,亵渎法律的尊严。

最后当庭宣布刘维立被非法判刑10年;张志兰7年;左德生2年6个月;王宝柱11个月;吕立发6个月;毕贯芹6个月;王会林因中途犯病,未宣判,说是在村里或家里宣判。当问刘维立认不认罪时,刘维立大声说:我没罪!

法院之前曾问刘维立是否需要法律援助律师,刘维立说不需要,自己辩护。可是庭审时法院却指定了一位法律援助律师,他之前从未见过,更未沟通过。而且庭审过程中法官不允许刘维立自己辩护,发言时多次被打断。

刘维立修炼大法后身心受益,老伴说:刘维立修大法真是变了个人。

刘维立小的时候,兄弟姐妹多,家里经济条件也不好,所以他对钱财看得特别重,在利益方面受一点损失就心疼、窝火的了不得,于是常常和人争来斗去的。当时在厂子上班的时候,大家都怕他,因为一点小事儿他就可以跟人家急眼,吵翻天。因为他脾气大,老伴对他也不敢吱声,吵了架只能偷偷自己生闷气。常年的争斗、吵架,既伤害了别人,也害了自己,刘维立年纪轻轻就得了很重的胃病。

修炼大法后,刘维立明白了人各有命,是自己的东西不丢,不是自己的也争不来。对钱财看淡了,脾气也变好了,身体也好了。他按照大法的要求在哪里都做一个好人。遇到矛盾找自己的不足,忍让别人,宽容别人。老伴说:刘维立修大法真是变了个人。

一次在唐山建设路北边,一辆小轿车开的很快,一下子把刘维立的三马子撞翻了,刘维立当时就被摔晕了过去。轿车里是小两口,赶快下了车,那个妻子吓得一边拍打着刘维立的腮帮子,一边带着哭腔喊他 “醒醒啊!说话呀!”刘维立慢慢清醒后,自己挣扎着爬起来说:“没事,你们走吧。”两口子非要给刘维立500块钱,他不要,他们硬塞给他,当他们转身上车的时候,刘维立还是一瘸一拐的挪着步子撵上去,硬把钱塞到他们车里。

还有一次在唐山复兴路五金城附近,一辆面包车掉头时把刘维立的三马子撞翻了,车里的人吓得够呛,赶紧把他从车里拖出来,把车扶起来,刘维立都没感受自己一下,就告诉他们说“我没事”,没要他们一分钱让他们走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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